2016-03-02
关于2016年第一批次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有关院(系)及学生:我校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一批次选派工作现已启动,此次选派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获得选派资格学生将于2016年秋季学期派出进行交流学习,并可按国家公派留学资助标准在交流学习期间获得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一、申报事项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本项目申请人应年满十八周岁(1998年5月5日以前出生)。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后,应当按期回国并履行在国内工作、学习两年(以下简称服务期)的义务。在服务期内可以出国留学,但是服务期顺延计算。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2、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列表》(附件1)内容,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陆拟申请项目所在学校网页,确认交流期间专业课程设置,并就学分认定和补修课程等事宜征求专业所在院(系)意见,制定《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表》(附件2)。3、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流项目申请人员信息表》(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