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3
关于2016年第二批次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有关院(系)及学生:我校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二批次选派工作现已启动,此次选派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获得选派资格学生将于2017年春季学期派出进行交流学习,并由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申报事项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本项目申请人应年满十八周岁(1998年9月30日以前出生)。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后,应当按期回国并履行在国内工作、学习两年(以下简称服务期)的义务。在服务期内可以出国留学,但是服务期顺延计算。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2、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第二批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列表》(附件1)内容,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陆拟申请项目所在学校网页,确认交流期间专业课程设置,并就学分认定和补修课程等事宜征求专业所在院(系)意见,制定《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表》(附件2)。3、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流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