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5
哈尔滨工业大学同行听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流本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5》,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完善多维度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同行听课是指组织同专业、相近专业或跨专业的教师互相随堂听课。开展同行听课有助于教师之间的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从而有利于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第二章实施办法第三条听课人员相关要求 承担本科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本校教师,每人在开课学期听本科理论课程不少于1次,每次听课时长不少于1学时。 听课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课程表自主安排听课,也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 听课人员应提前了解被听课程,做到有准备地听课。 听课人员须在上课前向授课教师示意说明,征得授课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听课。 听课人员须注意仪表,遵守课堂纪律,勿中途离开或接打电话,严禁干扰或影响课堂教学。 听课人员应认真完整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同行听课记录表》,并在每次听课结束一周内将《哈尔滨工业大学同行听课记录表》信息录入至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 听课人员完成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