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5
关于本科生申请CSC优秀本科生、港澳台地区交流项目提供语言成绩证明的补充说明
http://today.hit.edu.cn/news/2017/03-09/3554016130RL0.htm针对我校本科生在近期申请CSC优秀本科生、港澳台地区交流学习项目时,虽已取得语言成绩但暂无法按要求提供语言(雅思、托福等)成绩单原件的,遵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本着照顾学生的原则,特作如下要求:1.学生提交校内审请时,可将语言成绩查询结果截图打印,由专业所在院系教学秘书核查,符合项目申报要求后加盖学院公章,作为语言成绩证明上传。2.学生获得校内推荐资格后,如需向校外机构提供语言成绩证明且无法提供成绩单原件的,可持加盖院系公章的语言成绩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加盖教务处公章的证明材料(行政楼304办理)。3.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按校规校纪进行严肃处理。教务处交流簹理科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