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进驻师生服务中心服务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时间节点 | 工作流程 | 备注 |
1 | 本科生学生证及火车票优惠卡相关事务办理 | 工作日 | 学生登录本科生网上服务系统进行预约并缴费→如乘车区间变动较大,须填写《学生证乘车区间更改审批表》提交给所在学院审批→持个人照片等资料到师生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办理→窗口人员制、发证件或火车票优惠卡→学生在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加盖“注册”章(如办理优惠卡,需将优惠卡粘贴在学生证规定位置)→学生到服务中心校办窗口办理学生证用印 | 1、预约网址: 2、如补办学生证须提供本人壹寸照片一张; 3、乘车区间应为规范、准确的火车站名,请忽略中间的转车站,只填写假期回家时的最终站(返校时的起点站) 4、如仅需进行优惠卡充值无需预约,可直接到师生服务中心在自助充值机上充值即可。充值完成后,优惠卡中乘车次数为4次。 |
2 | 本科生校徽补办 | 工作日 | 学生网上预约并缴费→学生到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办理→窗口人员在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核实预约和缴费情况后将校徽发给学生 | 预约网址: |
3 | 本科生开学报到日学籍注册 | 报到日(一般为开学前的周六、周日两天) | 学生可通过手机等设备以面部识别方式自助注册;或者在宿舍等处通过“自助服务一体机”以刷指纹方式自助注册;如自助报到有困难,可到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进行人工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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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本科生校外交流学习返校申请恢复学籍 | 工作日 | 学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校园卡或学生证或身份证或护照)到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现场办理恢复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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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科生学籍异动证明及***理 | 工作日 | 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批提交→如申请退学或转学需要相关部门离校会签→本科生院窗口受理(含确认相关部门会签结果)→本科生院窗口出具学籍异动证明或肄业证(学院也可办理休学/保留学籍证明,加盖学院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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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科生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 工作日 | 1.自助制作纸质件:学生登录本科生网上服务系统预约并缴费→到服务中心操作“学生材料服务一体机”自助制作材料→学生持材料到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盖章; 2.网上办理电子件:学生登录本科生网上服务系统预约并缴费→本科生院窗口人员打印、盖章、扫描、发送电子版 | 1、预约网址: 2、毕业时间超过一年的学生只能办理四六级证明,如需办理成绩单、排名证明请到校档案馆。 |
7 | 本科生校外交流学习返校成绩单存档 | 工作日 | 学生交流结束回校→学生向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提交其在交流期间的成绩单原件→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将接收的交流成绩单进行扫描并上传至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定期整理成绩单原件并存校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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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本科生大学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 | 工作日 | 学生自行查询四六级成绩并打印查询结果网页(或者自行复印成绩报告单)→持网页打印件或成绩报告单复印件到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窗口工作人员核实成绩后在打印/复印件上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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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科生参加外校推荐研究生(夏令营)成绩证明 | 工作日 | 学生持申请表到本院系找教学秘书签字、盖章→学生持申请表到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复核,确认属实则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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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科生学业完成报告*** | 工作日 | 已办理结业换毕业手续的学生本人(或代办人)向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现场提出申请→窗口人员查询确认后出具《学业完成报告书》→学生签字并领取 | 须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11 | 本科毕业生落户用个人信息证明办理 | 工作日 | 学生从申请落户的单位获得个人信息表并填写除成绩排名以外的个人信息→学生持个人信息表到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提出证明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学生排名情况后在信息表上填写并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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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往届本科生学历证明书补办 | 工作日 | 线上向档案馆申请办理《哈工大毕业生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同时准备照片等材料→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提交申请表等材料,窗口人员出具交费单据→到财务处办理交款→将缴费后的交费单据返回本科生院窗口(教务处留存)→窗口人员登陆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制作证明书,并出具用印审批单和发放登记册→补办者签字领取证明书后→补办者到校办1号窗口办理证明书用印手续 | 1、档案馆学籍利用入口:http://xjly.hit.edu.cn; 2、须提供《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生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4张近期彩色2寸纸质照片 |
13 | 本科生申请生源所在地家庭困难补助学籍证明办理 | 工作日 | 学生本人出具当地民政部门提供的表格→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异议后,填写相关信息给予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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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教师本科课堂教学学时证明办理 | 工作日 | 教师可先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或打印)本人的教学学时情况→教师到师生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提供姓名和职工唯一号,说明需证明的学期→工作人员查询教师授课数据后输出纸质证明→教师核对无误后盖教务处公章 | 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地址:http://jwts.hit.edu.cn |
15 | 教室使用申请 | 工作日 | 借用人线上申请→借用人所在学院(部)教学副院长或学工副书记线上审批→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人员确认→借用人持教室借用单或系统审批截图到相应楼宇使用教室 | 1、学生通过辅导员或指导教师申请; 2、如使用教室的活动参加人数大于100人,或者活动类型为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论坛活动,须首先在OA系统中提交审批并通过。 |
16 | 教师申请用本科生院部门印 | 工作日 | 申请人在活动或竞赛等指定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或进入校园门户本服务中下载相关事项表格进行填写→申请人在校园门户上传用印材料→学院领导审批→本科生院相应业务负责人审批→教师工作部审批(仅针对部分申请)→本科生院主管领导审批→申请人打印并携带《用印审批单》及用印材料至师生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核验相关材料→核验无误予以用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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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教育部教指委委员差旅费报销审批 | 工作日 | 申请人通过本科生院经费卡在财务系统中完成差旅费预约,打印预约单并在经办人处签字→将预约单及相关票据粘贴好后送至师生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取回预约单,本科生院主管领导签字后送至计财处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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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本科课程学生评教证明办理 | 工作日 | 教师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职工唯一号,说明需证明的学期、课程名称、评教结果显示的形式(同时显示分数和等级、仅显示评教分数、仅显示评教等级)、课程课时类型(全部、理论类、实验类),工作人员查询学生评教数据后输出纸质证明,教师核对无误后盖本科生院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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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师生服务中心16号窗口 联系人:魏立红 电话:0451-86210167 邮箱:ucs@h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