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北京大学交流生的通知

发布者:史宁发布时间:2016-04-19浏览次数:2390

各院(系)本科生:

2016年夏季学期北京大学将面向部分高校招收交流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北京大学2016年夏季学期暑期学校将面向交流生开放71门课程(B类对外课程47门、C类对外英文课程24),课程目录等相关信息请见暑期学校网站:http://summer.pku.edu.cn/。)

1. 交流时间:201674日至87日(视不同课程而定);

2. 费用情况:免收2门课程学费,超出课程(B类课程500/学分,C类课程800/学分)及其他费用自理(住宿费490/周);

3. 交流名额:我校本科生(不包括应届毕业生)名额5人。

二、报名要求

1. 下表中院(系)、专业的大一年级夏季学期没有安排必修课程,交流生可将在北京大学获得的通识课程学分与校内学分互认,申请学生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参加北京大学暑期学校申请表》(附件2)。

学院

系或专业

理学院

物理系

化工与化学学院

材料化学、应用化学

人文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经济学

2. 其他年级的学生、大一年级上表以外其他专业的学生,如有赴北京大学修读暑期学校课程的意向,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参加北京大学暑期学校申请表》(附件1)和《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附件2),就学分认定和补修课程等事宜征求教学院长(系主任)意见后方可报名。

3. 预选修全英文授课的同学,需具备良好的英语水平。

4. 除上述被学校选派的5名学生外,其余人员可自行在北京大学暑期学校网站上进行注册选课,通过审核后需缴纳学费(北京大学不保证安排住宿),经学院和教务处审批后可赴北京大学参加暑期学校课程学习。

三、申报安排

1. 请于428日(周四)1100前附件1纸质版(上表以外其他专业的申报学生还需提交附件2)材料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交流管理科(行政楼304办公室)。

2. 429日(周五)教务处将公布获得免费选修课程资格的人员名单。

3. 选课时间为510日(周二)-626日,由于课程容量有限,选课人员较多,请获得选课资格的同学尽早到网上选课。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请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并由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影响评审结果。

2. 申请学生需关注电子邮箱内关于项目选派后续工作的通知,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3. 为培养选派学生独立自主学习和沟通能力,请申请学生本人致电咨询。联系人:教务处交流管理科史老师,电话:86402367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参加北京大学暑期学校申请表.doc

 附件2: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表.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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