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3
关于2015级本科生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2015级本科生:根据校教发[2011]354号文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入学一年后转专业管理办法》精神,现将2015级本科生入学一年后转专业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转专业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2、在读一年级本科非定向生、非艺术类考生。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4、在校期间未转过专业。5、所学课程考核未出现过不及格。6、文史类与理工类考生不允许相互跨类转专业。7、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者,可跨学科门类转专业;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20%者,可在同一学科门类内转专业。8、申请转入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和统计学等专业之一者,须降级入2016级学习。但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三个专业之间互转无须降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三个专业之间互转亦无须降级。二、安排和要求1、按照《2015级本科生入学一年后转专业工作日程表》(见附件)完成转专业工作。2、基础学部根据转专业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并将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如果平均学分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