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2015级本科生:
现将2016年本科生辅修双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在校2015级本科生。
2、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3、课程考核未出现过不及格,平均学分绩在70以上。
4、只能申请学位类别与本人主修专业学位类别不同的专业辅修双学位。
二、申请程序:
1、申请辅修双学位的学生,请详细阅读《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的管理办法》,参考《各专业学位门类及2016年接收辅修学位本科生人数一览表》(见附件),由本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
2、学生所属院(系)进行资格审核,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批同意后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申请学生成绩单及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
3、接收院(系)进行考核、评审、同意后,由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4、教务处审核、备案。公布获准辅修双学位学生名单。
5、获准辅修双学位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始的第一周登陆学校教学管理系统选课、交费,修读辅修学位专业课程。
三、申请报名时间及具体安排:
1、2016年7月4—10日,学生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申请表》在[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学籍管理]—[辅修管理]中下载打印。
2、7月11—13日,将填好的《申请表》送交学生所属院(系)教学秘书处,申请报名。
3、7月13—14日,学生所属院系审核同意,签署意见,于7月15日将《申请表》附学生成绩单,统一送交教务处,并将《辅修双学位申请学生汇总表》电子表格发送教务处学籍科。
4、7月18-20日,接收院(系)考评录取,签署意见,于7月21日将录取学生《申请表》和汇总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5、7月25-27日,将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获准修读辅修学位学生名单。
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电话:86415676。
附件:各专业学位类别及2016年接收辅修学位人数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