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6
关于2018年第一批次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评审结果及补报的通知
有关院(系)及学生: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交流项目校内候选人选拔办法》(教务处[2017]3号)学校于近日对“2018年第一批次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进行了评审,结果见《2018年第一批次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初选录取人员名单》(附件1)。现对尚余交流项目予以公布(部分项目因外方大学申报时间已截止未予以发布),请广大同学积极补报。此次选派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获得选派资格学生将于2018年秋季学期派出进行交流学习,并可按国家公派留学资助标准在交流学习期间获得资助,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生活费。一、申报事项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本项目申请人应年满十八周岁(2000年5月5日以前出生)。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不再收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同时取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本科插班生回国服务期,具体公告详见http://www.csc.edu.cn/news/gonggao/858,http://www.csc.edu.cn/news/gonggao/1018。2.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CSC优秀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