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将于2019年10月中旬在浙江工业大学举办。为充分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及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现征集年会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优秀成果,入选参加年会或在年会上获奖的项目将在推荐免试研究生时获得相应级别的加分(见《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补充本科生推免加分项目及加分原则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校本〔2016〕34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基于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项目成果,征集高水平论文参加学术交流;征集技术水平高、展示效果好的实物作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征集具有一定成果的创业项目参加创业项目推介会。报名学生为本科生或者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生(论文和展示作品原则上只允许一年级研究生、创业推介项目可以是已经毕业4年内的毕业生),往届参会项目不参与推荐。
二、年会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遴选参加“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学生的学术论文,以学术报告的形式进行学术交流。
2.展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以展板和实物作品演示的形式进行项目交流。
3.推介大学生创业项目:遴选“国创计划”中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项目推介、宣传和交流(获得年会优秀创业推介项目,将直接晋级下一年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三、申请及推荐事宜
1.申请参加年会的项目组成员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照《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附件1)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于6月17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本院系。
学术论文:文件夹命名为“论文-学院-项目名称”,内含学术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2)和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附件3)。
参展项目:文件夹命名为“展板-学院-项目名称”,内含参展项目信息(展板要求及模板见附件1和附件4)和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5)。
创业推介项目:文件夹命名为“创业-学院-项目名称”,内含创业推介项目内容简介(内容要求见附件1)和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附件6)。
2.院系根据年会作品评审标准(附件7)择优推荐,每院每类不超过2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成果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或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先推荐。请院系于6月20日下班前将相关成果材料电子版用小信封报送给教务处创新实践中心李文静,并将《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创新实践中心(行政楼308室)。
3.学校将择优评选出3篇学术论文、3项展示项目和1项推介项目参加年会,并参加年会相关奖项的角逐。
四、参会人员
入选年会的每篇学术论文、每项参展项目或创业推介项目限1人参会。
联系人:李文静,电话:86413367。
附件:附件1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参展项目准备及遴选要求.docx
附件2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格式要求.doc
附件3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学术论文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5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6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业推介项目推荐意见表.doc
附件8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