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6
关于开展2021年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根据学校一流大学建设方案的战略布局,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流本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5”的相关要求,提高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教学与研究能力,鼓励教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通过教师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自主创新解决实验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人才培养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现组织开展2021年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我校正式在编的教师及实验中心(室)工作人员。二、立项范围及项目期限1.立项范围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应具备以下特点:市场上难以采购到的;价格昂贵,如果自制能节约大量实验教学设备费;有重大实验教学效益,具有推广价值,可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具体立项范围包括: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与装置的研制与开发、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的功能开发与技术改造、实验项目开发或实验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实验教学项目研究等。2.项目期限项目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完成项目研发和制作,再经过一年实际应用后,通过验收和技术鉴定,确认项目最终完成。对于应用于实验教学一学年以上、反映良好、安全可靠、无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的作品,学校将推荐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