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申报
2019年教学贡献奖(实验类)的通知
各学院:
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激励广大教师回归初心、回归本分,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驱动”的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哈工大本〔2020〕142号)文件,现组织开展2019年教学贡献奖(实验类)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包括实验教学突出奖和实验教学优秀奖两项。申报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专任实验系列教师,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在我校从事所在专业实验教学工作满5年,同时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哈工大本〔2020〕142号)中所列的“基本条件”和奖项的“必备条件”及“可选条件”的相关要求。
2.如申请人在可选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表现特别突出,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可进行特殊申报。
3.申请人可根据个人情况申报奖项类型,允许同时申报多个奖项,奖励不可兼得。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申请表》(实验类),表格中所填写近三年各项业绩时间应在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填写的内容要有佐证材料支撑,其中实验教学学时的佐证材料应由所在学院出具。
2.申请人所在学院组织大类专业教学委员会进行相关资格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初评后提出推荐排序。
3.申请人所在学院党委要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表现进行把关,须由申请人所在基层党支部书记提交鉴定意见并签字,再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后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申请人材料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请学院将审核通过的教师材料,包括“申请表”及佐证材料PDF电子版、“学院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版,于2020年6月2日前统一提交至本科生院。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须形成一个PDF文件,按“奖项名称-学院简称-姓名”命名。
6.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并组织教师学习《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本着对人才培养和学校发展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控标准,认真审核材料,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86418290
电子邮箱:wanglei11100@hit.edu.cn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
2.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申请表(实验类)
3.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教学贡献奖(实验类)学院推荐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