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08浏览次数:6208

 
各院(系):
    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自实施以来充分调动了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热情,使学生从中得到锻炼,显著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了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2013年秋季学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立项申请
    1.立项要求:正在承担(含主持和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不能再申报新项目。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2.立项评审:院系完成国家级、校级申报项目的初评,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表”(附件2)。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由各院(系)组织安排,并将安排情况至少提前三天通知本科生院,以便学校组织督导专家参加检查。
    3.上报材料:组织学生在教务系统中上传立项信息,逾期不录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院(系)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汇总后报本科生院签署意见并盖章。本科生院、院(系)及项目组各留存一份。立项申请书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原则: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汇总后与纸质版一起提交本科生院。
    院系立项申请工作,请于1122日之前完成。
    秋季学期的立项,可以在第二年的春季学期一起参与国家级项目的评选。2014年全校国家级项目立项总数预计为100项。
二、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要求:计划在2014年春季学期结题,但尚未参加过中期检查的项目需参加此次中期检查。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不需再次参加。
项目组成员如有变更,须填写“人员变更申请表”同“中期检查报告”一并提交,一式三份。中期检查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
    2.中期检查:各院(系)组织答辩工作,并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表”(附件2)。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由各院(系)组织安排,并将安排情况至少提前三天通知本科生院,以便学校组织督导专家参加检查。
    3.成绩录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项目,请及时在系统中上传中检报告。上传完毕后,请各院录入项目中期成绩,满分10分。
    4.上报材料:院(系)签署意见并盖章的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三份),汇总后报本科生院签署意见并盖章。本科生院、院(系)及项目组各留存一份。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原则: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汇总后与纸质版一起提交本科生院。
    中期检查工作,请于1122日之前完成。
三、结题验收
    1.结题验收对象:研究工作取得预期成果,且之前已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
    2.结题验收答辩:各院(系)组织结题验收答辩工作,并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情况表”(附件2)。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由各院(系)组织安排,并将安排情况至少提前三天通知本科生院,以便学校组织督导专家参加检查。
    3.成绩录入: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请及时在系统中上传结题报告。上传完毕后,请各院录入结题成绩(合格、不合格)。
    4.上报材料:院(系)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结题验收报告(一式三份),汇总后报本科生院签署意见并盖章。本科生院、院(系)及项目组各留存一份。结题验收报告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命名原则: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汇总后与纸质版一起提交本科生院。
    结题验收工作,请于1122日之前完成。
    请各院(系)按时组织检查工作,并及时报送材料。请项目组合理安排时间,认真准备检查报告和相关材料,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联系人:李斐   电话:86413467
 
 
 
                                                                                                  本科生院
二○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