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4
01. 转学审批
序号职权名称转学审批2职权内容审批在籍本科生因患病或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而提出的转学申请。权力运行外部流程办理主体学院、本科生院教务处办理依据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2.《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备案的通知》(黑教学函〔2015〕363号)3.《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工大本〔2020〕134号)4.《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转学管理办法》(哈工大本〔2019〕268号)办理程序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备案的通知》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转学管理办法》中工作程序。办理期限每年5月30日或11月30日监督渠道院、校两级公示所需材料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2.患病学生需提供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特殊困难、特殊需要需开具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相关证明3.转出学校考核鉴定意见;学生本人成绩单;高考录取名册4.转出学校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5.转入学校相关部门意见6.召开院、校两级会议研究表决情况的会议纪要和校长签署意见情况权力运行内部流程运行环节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院、校两级审核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