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评审审核

发布者:程彦宇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632

序号

职权名称

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评审审核权

13

职权内容

对各学院申报校级创新实践基地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学校评审小组进行立项评审。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办理主体

各学院

办理依据

1.《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2.《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

3.《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流本科教育提升行动计划2025

4.《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5. 学校授权

办理程序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组织申报;

2.各院(部)接收申报、审核材料;

3.各院(部)按要求报送学校;

4.各院(部)组织基地负责人参加评审答辩;

5.各院(部)对立项基地实施过程管理、经费管理。

办理期限

申报结束后30日内完成评审

监督渠道

内部制度建设、执行公示制度。

所需材料

1.申报书

2.任务书

3.汇总表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运行环节

发布通知—收取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责任主体

本科生院

办理事项

1.通知;

2.组织评审;

3.公示评审结果。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点:1.信息不公开2.材料审核不严3.专家未回避4.评审结果不公示

防控措施: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3.实施专家回避制4.坚持公示制度


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评审审核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