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公派留学、短期访学选拔

发布者:程彦宇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619

序号

职权名称

公派留学、短期访学选拔

14

职权内容

选拔在籍本科生参加公派留学、短期访学项目。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办理主体

学院、本科生院教务处

办理依据

1.《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工大本〔2020134号)

2.《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赴校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校本教务〔201932号)

3.《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校内候选人选拔办法》(教务处〔20173号)

办理程序

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赴校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中工作程序。

办理期限

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

监督渠道

校级公示

所需材料

1.《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流项目申请表》

2.《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表》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运行环节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院、校两级审核后按条件选拔。

责任主体

学院、本科生院教务处

办理事项

选拔候选人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点: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2.选拔条件及相关材料审核存在弄虚作假、不公平公正。

防控措施:1.加强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相关规定;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核不当要追究有关责任;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


公派留学、短期访学选拔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