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转学审批

发布者:程彦宇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892

序号

职权名称

转学审批

01

职权内容

审批在籍本科生因患病或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而提出的转学申请。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办理主体

学院、本科生院教务处

办理依据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2.《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备案的通知》(黑教学函〔2015363号)

3.《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工大本〔2020134号)

4.《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转学管理办法》(哈工大本〔2019268号)

办理程序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备案的通知》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转学管理办法》中工作程序。

办理期限

每年530日或1130

监督渠道

院、校两级公示

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2.患病学生需提供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特殊困难、特殊需要需开具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3.转出学校考核鉴定意见;学生本人成绩单;高考录取名册

4.转出学校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最低录取分数

5.转入学校相关部门意见

6.召开院、校两级会议研究表决情况的会议纪要和校长签署意见情况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运行环节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院、校两级审核后,报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审批。

责任主体

学院院务会、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

办理事项

审批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点: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2.转学条件及相关材料审核存在弄虚作假。

防控措施:1.加强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国家、省内与学校相关规定;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核不当要追究有关责任;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


转学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