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4
2016年春季学期本科生特殊补选课通知
各院系:本学期初的选课任务已经结束,仍有一些学生未完成本学期的选课任务,请各院系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办理特殊补选,具体事宜如下:一、学生补选资格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能参加一次特殊补选,本次补选只受理此前未参加过特殊补选的学生。此前已填写《特殊补选课申请》进行补选的同学,系统中已有相关记录,除极特殊情况外不能再参加本次补选。参加了本次补选的同学,今后不再有特殊补选资格。注:因交流、交换、实习、转专业、计划调整等正当理由而导致选课延迟或变动的学生除外,不受上述限制。二、补选课程范围学生已参加以下课程的各教学环节,不会影响教师对该生的累加式考核:本学期必修课、专业限选课漏选的全体同学,以及全校任选或人文社科限选课程学分不够的2016届毕业生。三、补选时间及办理程序补选办理时间为3月15日~21日(休息日除外),请各院系在此时间内按以下程序接待学生办理补选课手续(所有补选只能在容量未满的课程中进行选择):1、学生本人向本院系教学秘书老师申请特殊补选。除第一条所述有正当理由的学生以外,其他学生须填写《特殊补选课申请》,同意今后不再申请特殊补选;2、由院系教学管理人员进入“学生补选课申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