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为全面检验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研究成果,确保项目质量,提升本科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教务处关于申报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获批立项(首批至第四批)且已通过答辩的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如项目负责人为2026年毕业生则必须参加本次项目验收。
二、结题要求
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已完成本科综合设计(论文)答辩并成绩合格,且获得以下成果之一:
1.成果在核心期刊或国际会议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
2.成果在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科技类竞赛中获奖;
3.成果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或受理);
4.依托成果注册公司或进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孵化;
5.其他与项目有关的研究成果。
三、结题评优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研究成果评选出优秀项目。教务处对获得“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颁发“优秀项目证书”。
四、材料报送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学院(学部)。
(二)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如退出本科综合设计(论文),则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终止申请书》(附件2),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学院(学部)。
(三)学院(学部)须对结题验收书(或终止申请书)及其成果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结题验收书(或终止申请书)word文件及pdf扫描文件按照“项目编号-学生姓名-结题验收(或终止)”命名。
(四)学院(学部)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并与结题(或终止)材料一并于6月5日前发送至工作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实践中心。
联系人:杨月
联系电话:86413367
工作邮箱:jwcsjk@hit.edu.cn
办公地点:格物楼705室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6年5月11日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结题验收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