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开展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程彦宇发布时间:2026-05-1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学部:

为全面检验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研究成果,确保项目质量,提升本科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教务处关于申报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获批立项(首批至第四批)且已通过答辩的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如项目负责人为2026年毕业生则必须参加本次项目验收。

二、结题要求

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已完成本科综合设计(论文)答辩并成绩合格,且获得以下成果之一:

1.成果在核心期刊或国际会议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

2.成果在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科技类竞赛中获奖;

3.成果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或受理);

4.依托成果注册公司或进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孵化;

5.其他与项目有关的研究成果。

三、结题评优

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研究成果评选出优秀项目。教务处对获得“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颁发“优秀项目证书”。

四、材料报送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学院(学部)。

(二)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如退出本科综合设计(论文),则须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终止申请书》(附件2),经指导教师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学院(学部)。

(三)学院(学部)须对结题验收书(或终止申请书)及其成果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结题验收书(或终止申请书)word文件及pdf扫描文件按照“项目编号-学生姓名-结题验收(或终止)”命名。

(四)学院(学部)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3),并与结题(或终止)材料一并于65日前发送至工作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创新实践中心。

人:杨月

联系电话:86413367

工作邮箱:jwcsjk@hit.edu.cn

办公地点:格物楼705 

本科生院教务处      

 2026511日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结题验收书.doc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终止申请书.doc

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综合设计(论文)重点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