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评教与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磊发布时间:2026-04-1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学部,各位教师、同学:

为进一步提升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的科学性与时效性,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理念,校对本科生评教与评学方式进行了优化。现将2026年春季学期评教与评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64152026719

二、评价对象

2026季学期开设的理论课和实验课(评课)、任课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评教)、选课学生(评学)。

三、评价方式说明

1.理论课结束后即可评学生可在每门理论课程结束后登录系统对该课程及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无需等待期末。

2.实验项目结束后即可评价实验指导教师每完成一个实验项目,学生可随即对相应实验指导教师进行评价。

3.评价结果可随时修改评价全部结束前,学生可随时登录系统,对已保存的评价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以截止时间前最终提交的内容为准。

4.鼓励文字评价反馈鼓励学生在量化评价基础上,对教师教学的优势与改进建议进行文字反馈,便于教师及时了解教学效果并调整教学策略。

四、评价系统使用说明

1.校园网

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jwts.hit.edu.cn通过统一身份认证进入系统,选择“教学评价”—“评教评学”模块,逐一完成评价内容。

2.非校园网

访问网站http://ivpn.hit.edu.cn,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后,在应用菜单中找到“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入口,后续操作同校园网。

评价可以分阶段完成,注意保存已评数据。待所有评价任务完成后,点击“提交”。如系统提示调整,按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五、学生评价须知

1.请在规定时间窗口内完成最终提交逾期系统关闭

2.请根据教师实际教学效果评价,保持一定的区分度。若教师未上课或自己未听课,请选择“其他”。

3.评价结果对教师改进教学、学生后续选课均有重要作用,请独立、公正、客观评价。

4.评价者信息严格保密,评价结果以匿名方式呈现。

5.评教结束后,学生可通过“评价反馈结果”功能查看已评课程与教师的评价情况。

六、学院和教师须知

1.各学院(学部)做好评教与评学的通知、动员指导,及时督促全体学生按时按要求完成评价,引导学生认真、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

2.请各单位关注学生参评进度,保证参评率。

3.教师可提醒学生及时评价,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学生评价内容或修改结果。

有疑问,请联系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联系人:老师

电话:0451-86418290

 

 

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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