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课程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实施办法》(哈工大本〔2024〕16号)、《同行听课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本教研〔2021〕13号)文件要求,现将本学期同行听课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本学期承担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每人应听本学院、学部开设的本科课程不少于1门次,每次听课时长不少于1学时。
2.教师完成同行听课后应与被听课教师现场沟通,反馈听课意见及建议,并及时登录系统填报正式反馈;被听课教师应积极听取同行意见,后续及时查看同行听课正式反馈信息,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
3.各单位应组织教师积极开展同行听课,确保同行听课覆盖到本单位全部授课教师的全部理论及实验课程。
二、听课工作流程
1.课程认领。教师可登录网址http://jwts.hit.edu.cn(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选择“评价管理>同行评价课程认领”,选择一门课程,点击“操作”进行听课认领。
2.录入反馈。教师听课后,再次登录平台,选择“评价管理>同行评价”,点击“操作”录入反馈信息,录入完毕点击“提交”结束操作。
3.查看反馈。被听课教师登录平台,选择“评价管理>同行评价反馈”,查看同行听课反馈信息。
开展同行听课,是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多元、多维课程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重要手段。自2024春季学期,督导、同行、领导等人员听课情况将纳入课程教学综合评价。为保障政策有效推行,同行听课覆盖率将列入本年度各单位教学工作状态评价指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教师做好同行听课工作。
本科生院
2025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