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付珊珊发布时间:2025-02-22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学部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助教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教管〔2020〕1号)及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2025季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聘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特别提醒:每位研究生在每学期中仅限承担助教或助管工作中的一个岗位,请各设岗单位务必严格进行审查。

一、时间安排

2025年2月2214时起至3月6日16时止,相关工作人员可凭借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助教管理系统http://zjgl.hit.edu.cn/welcome),以完成研究生助教的聘任工作。

二、聘任流程

1.任课教师根据需要申报助教岗位,明确岗位的招聘人数、工作起始周、结束周(注意本学期的教学周为18周,研究生助教的工作结束周最晚不得迟于第18周)和周工作时长(周工作时长上限为8小时)。据此计算得出的岗位工作总时长将作为核算助教工作时长的上限。

2.各单位管理员负责对已申报的岗位进行审批和发布。

3.首次申请担任助教工作的研究生必须先完成助教培训(详见第三点),并在系统内向导师申请参与助教工作,获得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助教岗位。每名研究生最多可申报两个岗位志愿,但最终只能被一个助教岗位录取。

4.设岗教师审阅助教岗位的报名情况,并根据报名研究生与岗位需求匹配度酌情录取。

5.各单位汇总助教岗位及聘任名单,经研究生协理员审核后予以公示。

三、助教培训安排

1.校级培训采用“研究生助教管理系统”线上学习模式。完成系统规定的课程学习(包括所有必修课程及至少一门选修课程)并通过线上测试的研究生,将获得结业证书及申请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资格。

2.参加过往期助教培训的研究生,其已获得的结业证书依然有效,无需再次参加培训。

3.各学院、学部及有关教学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四、研究生助教工作要求

研究生助教需依据岗位职责及指导教师的具体要求,准时参与助教工作。在工作期间,每周须在“助教管理系统”内记录工作周志,并于学期末提交工作总结。周志和总结将作为设岗教师对研究生助教工作成效评价重要参考资料。

联系人:岗位聘任,老师,电话0451-86402076

助教培训,王老师,电话0451-86403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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