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公共课补(缓)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付珊珊发布时间:2023-03-04浏览次数:8714

    一、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公共课补(缓)考安排详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主监考教师安排:请开课学院(部)为每门课程的每个考场安排一位主考教师,学生所在学院(部)负责按照教务处分配的监考名额(另行通知)安排公共课监考教师。

    2.考试纪律要求:各学院(部)要做好学生考前诚信教育;各级教学管理人员、主监考教师要认真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考试管理实施细则》《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考试纪律及考试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等要求,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考试工作职责。

    3.试卷印刷:主考教师请提前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试卷印刷申请,打印试卷印刷确认单后到教材科(一区机械楼地下室,二区主楼地下室B008)办理试卷印刷。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公共课补(缓)考安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