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年度优秀教育教学管理奖评比

发布者:程彦宇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573

序号

职权名称

年度优秀教育教学管理奖评比

17

职权内容

评选年度优秀教育教学管理奖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办理主体

本科生院教务处

办理依据

《校教管[2020]10号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教育教学管理奖评选与奖励办法(暂行)》

办理程序

1.教务处发布评选通知;

2.申报人填写《申报表》提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章后提交至教务处;

3.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确定有效候选人;

4.评审组对有效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人员;

5.在学校网站对获奖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人员。

办理期限

在每年教学节期间完成

监督渠道

名单公示

所需材料

申报表及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运行环节

由学校组织评审组对申报人及材料进行审核,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责任主体

本科生院教务处

办理事项

发布通知、接收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名单公示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点在于是否按照评审办法严格执行;防范措施是通过评审组评审和名单公示来接受广大师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