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及推荐评审审核权 | |
1 | 职权内容 | 对各学院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校级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 |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本科生院教务处 | |
办理依据 |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3.《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暨遴选推荐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工作的通知》 4.《教务处关于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 5.《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申报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 ||
办理程序 | 依据《教务处关于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的通知》及《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申报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有关办理程序。 | ||
办理期限 | 即时办理 | ||
监督渠道 | 严格执行评审程序 | ||
所需材料 | 《哈尔滨工业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哈尔滨工业大学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及推荐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所需的《申报书》、程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 |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本科生院发申报通知、学院组织申报、本科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立项校级项目培育国家级和省级项目。优秀的校级项目再次评审将特别优秀的项目推荐至工信部参加国家级一流课程认定,将优秀项目和特别优秀的项目推荐至黑龙江省参加省级一流课程的认定。 | |
责任主体 | 本科生院 | ||
办理事项 | 审核材料、校内论证、公示、报工信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 | ||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廉政风险点:1.申报材料审核不严;2.未严格执行评审制度;3.专家未回避。 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及通知、组织校级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政治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