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公派留学、短期访学选拔 | |
14 | 职权内容 | 选拔在籍本科生参加公派留学、短期访学项目。 |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学院、本科生院教务处 | |
办理依据 | 1.《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工大本〔2020〕134号) 2.《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赴校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校本教务〔2019〕32号) 3.《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校内候选人选拔办法》(教务处〔2017〕3号) | ||
办理程序 | 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赴校外交流学习管理办法》中工作程序。 | ||
办理期限 | 项目报名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 | ||
监督渠道 | 校级公示 | ||
所需材料 | 1.《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流项目申请表》 2.《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表》 |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院、校两级审核后按条件选拔。 | |
责任主体 | 学院、本科生院教务处 | ||
办理事项 | 选拔候选人 | ||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廉政风险点: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2.选拔条件及相关材料审核存在弄虚作假、不公平公正。 防控措施:1.加强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相关规定;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核不当要追究有关责任;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 |
公派留学、短期访学选拔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