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国家级“大创计划”推荐项目评审审核

发布者:程彦宇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1297

序号

职权名称

国家级大创计划推荐项目评审审核权

11

职权内容

对各学院推荐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学校评审小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结果报教育部。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办理主体

各学院(部)

办理依据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

2.《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3. 学校授权

办理程序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组织大创项目中检;

2.各院(部)根据中检结果推荐入选项目并面向学生公示;

3.各院(部)向本科生院提交推荐入选项目名单。

办理期限

根据教育部通知,每年春季学期完成

监督渠道

及时在网上公布评审结果

所需材料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表》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运行环节

1.本科生院根据学院推荐结果组织全校评审答辩;

2.本科生院公示答辩结果;

3.本科生院组织学生报送材料。

4.教育部发布立项文件后,向学院传达。

责任主体

本科生院

办理事项

1.发布通知

2.收取推荐名单

3.组织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

5.组织学生填报项目材料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点1.信息不公开2.专家未回避3.评审结果不公示

防控措施: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3.实施专家回避制4.坚持公示制度


国家级“大创计划”推荐项目评审审核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