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国家级“大创计划”推荐项目评审审核权 | |
11 | 职权内容 | 对各学院推荐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学校评审小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结果报教育部。 |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各学院(部) | |
办理依据 |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手册》 2.《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3. 学校授权 | ||
办理程序 |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组织大创项目中检; 2.各院(部)根据中检结果推荐入选项目并面向学生公示; 3.各院(部)向本科生院提交推荐入选项目名单。 | ||
办理期限 | 根据教育部通知,每年春季学期完成 | ||
监督渠道 | 及时在网上公布评审结果 | ||
所需材料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表》 |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1.本科生院根据学院推荐结果组织全校评审答辩; 2.本科生院公示答辩结果; 3.本科生院组织学生报送材料。 4.教育部发布立项文件后,向学院传达。 | |
责任主体 | 本科生院 | ||
办理事项 | 1.发布通知 2.收取推荐名单 3.组织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 5.组织学生填报项目材料 | ||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廉政风险点1.信息不公开2.专家未回避3.评审结果不公示 防控措施: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3.实施专家回避制4.坚持公示制度 |
国家级“大创计划”推荐项目评审审核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