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推免生资格审核

发布者:程彦宇发布时间:2021-11-04浏览次数:1271

序号

职权名称

推免生资格审核

03

职权内容

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是否具有推免生资格。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办理主体

学院、本科生院教务处

办理依据

1.《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哈工大本〔2020134号)

2.《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哈工大本〔2018100号)

3.《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校本教务〔202037号)

办理程序

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和《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工作程序。

办理期限

按通知要求的截止时间

监督渠道

院级公示,严格执行审核程序

所需材料

1.《哈尔滨工业大学XXXX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排名名单(学院、专业(或方向)学分绩排名前50%)》

2.《哈尔滨工业大学XXXX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排名名单(前50%)》

3.《哈尔滨工业大学XXXX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加分明细表》

4.《哈尔滨工业大学XXXX年度推免数据汇总表》

5.《学院、专业(或方向)推免指标分配情况汇总表》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运行环节

院、校两级公示、审核。

责任主体

学院、本科生院教务处

办理事项

审核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点:1.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程序;2.推免条件及相关材料审核存在弄虚作假。

防控措施:1.加强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国家与学校相关规定;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核不当要追究有关责任;3.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


推免生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