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贡献奖励评审权

发布者:苏迪公司发布时间:2021-10-22浏览次数:346

职权名称

教学贡献奖励(专业贡献奖、教学名师奖、教学突出奖、实验教学突出奖、实验教学优秀奖)评审权

职权内容

教学贡献(专业贡献奖、教学名师奖、教学突出奖、实验教学突出奖、实验教学优秀奖)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评审专家组评审答辩决定获奖名单。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办理主体

各院(部)

办理依据

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

2.学校授权。

办理程序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组织教师申报;

2.各院(部)接收教师申报材料并进行材料和资格审核,初评、确定排序、公示;

3.各院(部)按要求将材料报送学校;

4.各院(部)组织教师参加学校评审答辩

办理期限

每年秋季学期组织完成(专业贡献奖每两年评选一次)

监督渠道

内部制度建设、执行公示制度。

所需材料

1.申请书及佐证材料

2.汇总表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运行环节

起草发布通知—收取申报材料—报教师工作部政审-报纪委办公室审查—本科生院及研究生院审核教学事故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公布参加答辩名单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校园网公示—发校文公布获奖名单—奖励金发放—相关材料归档

责任主体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办理事项

1.起草并以文件形式发布通知;

2.收取申报材料;

3.提交参评名单报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进行相关审查,提交本科生院及研究生院审查有无教学事故

4.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初审

5.向学院(部)公布答辩名单;

6.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7.校园网公示评审结果;

8.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9.奖励金发放;

10.归档。

风险点及

防控措施

风险点

1.信息不公开2.材料审核不严3.评审结果不公示

防控措施

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3.坚持公示制度


职权名称

教学贡献奖励(教学优秀奖)评审权

职权内容

对申报跟踪听课考核教师资格及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组织督导专家跟踪听课考核,报评审专家组评审答辩决定获奖名单。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办理主体

各院(部)

办理依据

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

2.学校授权。

办理程序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组织教师申报跟踪听课考核

2.各院(部)接收教师申报材料并进行材料和资格审核及公示

3.各院(部)按要求将材料报送学校;

4.各院(部)按要求组织督导进行两年跟踪听课考核;

5.各院(部)提交考核结果和排序;

6.各院(部)组织教师参加学校评审答辩

办理期限

每年秋季学期发布通知,两年后的夏季学期完成评审

监督渠道

内部制度建设、执行公示制度。

所需材料

1.跟踪考核申请表

2.申请书及佐证材料

3.汇总表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运行环节

起草发布跟踪考评通知—收取申报发布跟踪考核名单—组织督导专家跟踪听课考核—收取学院(部)跟踪考核结果—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答辩名单—发布申报通知—报教师工作部政审-报纪委办公室审查—本科生院及研究生院审核教学事故情况—公布参加答辩名单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校园网公示—发校文公布获奖名单—奖励金发放—相关材料归档

责任主体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办理事项

1.起草并以文件形式发布通知;

2.收取申报材料;

3.发布跟踪听课考核名单;

4.组织督导专家跟踪听课考核;

5.收取学院(部)跟踪考核结果和排序;

6.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答辩名单;

7.发布申报通知;

8.收取申报材料;

9.提交参评名单报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进行相关审查,提交本科生院及研究生院审查有无教学事故;

10.向学院(部)公布答辩名单;

11.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12.校园网公示评审结果;

13.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14.奖励金发放;

15.归档。

风险点及

防控措施

风险点

1.信息不公开2.材料审核不严3.评审结果不公示

防控措施

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3.坚持公示制度

附件:

教学贡献奖励(专业贡献奖、教学名师奖、教学突出奖、实验教学突出奖、实验教学优秀奖)工作流程

教学贡献奖励(教学优秀奖)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