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教学竞赛评审权 | |
职权内容 | 对校级各类教学竞赛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专家组评审决定获奖名单。 | |
| 办理依据 | 1.《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实施办法》; 2.《哈尔滨工业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竞赛实施方案》; 3.学校授权。 |
办理主体 | 各院(部) | |
办理程序 |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组织教师申报; 2.各院(部)组织院级初赛并公示; 3.各院(部)根据名额要求上报参加校级竞赛名单。 | |
办理期限 | 根据竞赛赛程,约4个月左右完成。 | |
监督渠道 | 内部制度建设,执行公示制度。 | |
所需材料 | 1.政治审查意见表; 2.推荐汇总表。 |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学校下发通知—收取参加校级竞赛名单—报教师工作部政审—组织评审—公示公布结果。 |
责任主体 | 本科生院 | |
办理事项 | 1.发布竞赛通知; 2.组织专家组评审; 3.公示公布结果。 | |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 风险点 | 1.信息不公开2.材料审核不严3.专家未回避4.评审结果不公示 |
防控措施 | 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3.坚持回避制度4.坚持公示制度 |
附件: 教学竞赛评审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