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评审权 | |
职权内容 | 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评审专家组评审后决定入选名单/通过名单。 |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依据 |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当年发布为准) 4.《哈尔滨工业大学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方案》; 5.学校授权。 |
办理主体 | 各院(部) | |
办理程序 |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组织申报; 2.各院(部)接收申报材料并初审、公示; 3.各院(部)按要求报送学校; 4.各院(部)组织课程负责人参加评审答辩。 | |
办理期限 | 申报材料齐全后30日内组织完成。 | |
监督渠道 | 内部制度建设,执行公示制度。 | |
所需材料 | 1.申请书 2.佐证材料 3.申报汇总表 |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起草发布通知—收取申报材料—报教师工作部政审—组织评审—公示公布结果。 |
责任主体 |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 |
办理事项 | 1.发布通知; 2.组织评审; 3.公示公布结果。 | |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 风险点 | 1.信息不公开2.材料审核不严3.专家未回避4.评审结果不公示 |
防控措施 | 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3.坚持回避制度4.坚持公示制度 |
附件: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评审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