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权

发布者:苏迪公司发布时间:2021-10-22浏览次数:368

职权名称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权

职权内容

对省部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评审专家组评审决定推荐名单。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办理依据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以当年发布为准)
2.《关于开展黑龙江省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等遴选工作的通知》(以当年发布为准)

3.学校授权。

办理主体

各院(部)

办理程序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组织申报;

2.各院(部)接收申报材料并初审、公示;

3.各院(部)按要求报送学校;

4.各院(部)组织课程负责人参加评审答辩。

5.各院(部)组织材料报送或网络填报。

办理期限

按立项组织部门要求。

监督渠道

内部制度建设,执行公示制度。

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佐证材料

3.申报汇总表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运行环节

起草发布通知—收取申报材料—报教师工作部政审—组织评审推荐—公示公布推荐结果—协助网络申报—报送材料。

责任主体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

办理事项

1.发布通知;

2.组织评审;

3.公示公布结果;

4.上报。

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风险点

1.信息不公开2.材料审核不严3.专家未回避4.评审结果不公示

防控措施

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3.坚持回避制度4.坚持公示制度


附件: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推荐权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