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41号)(附件1)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附件2)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以下统称国家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现开展我校国家示范中心2019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电工电子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应用物理专业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材料科学与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土建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力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飞行器控制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机械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市政环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高端装备制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二、考核方式
学校以年度报告为基础,组织开展国家示范中心2019年年度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一并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备案。自2019年起,教育部将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三、编写年度考核报告
年度考核报告是国家示范中心定期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学院、国家示范中心高度重视、如实填报。各国家示范中心全面总结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编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附件3)、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编写《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附件4),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年度考核报告报送方式
1.报送年度考核报告。请各国家示范中心于2020年1月9日前将年度考核报告(电子版)发送至jwcsjk@hit.edu.cn,考核报告纸质版由数据审核人和示范中心主任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教务处创新实践中心(行政楼303室)。学校通过审核年度报告等方式对国家示范中心进行考核,确定国家示范中心年度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国家示范中心。
2.完成网络填报。2020年1月12日前,各示范中心登录“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http://222.27.186.55),填报并提交国家示范中心年度报告(word格式,签字盖章部分扫描插入文档)。填报说明、操作指南等见管理系统。
五、其他要求
1.对外公开。2020年2月20日前,各示范中心将年度考核报告在示范中心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宣传。示范中心可通过制作简报等方式将取得的重要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宣传,学校择优推荐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联系人:吴菊花;电话:86413367,13936593689
邮箱:jwcsjk@hit.edu.cn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pdf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