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激励广大教师回归初心、回归本分,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驱动”的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哈工大本〔2018〕561号),现开展2019年教学贡献奖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包括专业建设突出贡献奖(称为教学贡献奖(专业建设))、教学名师奖(称为教学贡献奖(教学名师))、教学突出贡献奖(称为教学贡献奖(教学突出))三类;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申报事宜已单独发文通知;实验教学系列后续将另行通知。本次申报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从事所在专业相关教学工作满10年,在本校任职满5年,同时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所列的“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满足“可选条件”的相关要求。
2.如申请人在可选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表现特别突出,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可进行特殊申报。
3.申请人可根据个人情况申报奖项类型,允许同时申报多种奖项,不可兼得。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教学贡献奖(专业建设)由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教学贡献奖(教学名师)、教学贡献奖(教学突出)由教师本人申报。
2.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申请表》,填写的所有内容要有佐证材料支撑,其中各类教学学时的佐证材料应为教学任务书(理论学时)或授课证明(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
3.申请人所在学院组织大类专业教学委员会进行相关资格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初评后提出推荐排序。
4.申请人所在学院党委要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表现进行把关,并提交推荐意见。
5.申请人材料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请学院将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表”、“学院推荐汇总表”的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佐证材料(纸质版)于2019年11月22日统一提交至本科生院。申请书电子版按“奖项名称-申请书-学院简称-姓名”命名。
7.学校拟于12月初召开评审会。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本着对人才培养和学校发展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控标准,认真审核材料,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联 系 人:王磊
办公地点:行政楼313室
联系电话:86418290
电子邮箱:wanglei11100@hit.edu.cn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
2.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申请表
3.哈尔滨工业大学2019年教学贡献奖学院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