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依据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及退出管理条例(哈工大本〔2017〕207号)
二、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秋、春学期) |
1 | 发布当学期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申报通知 | 第0周周末 |
2 | 接收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审核认证报名资格 | 第1周 |
3 | 组织校级督导专家听课、学生评教 | 当学期 |
4 | 统计上学期校级督导专家听课评价及学生评教结果 | 下一学期第1-2周 |
5 | 公布上学期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通过名单 | 下一学期第2-3周 |
三、工作流程
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认证教师须为我校正式教师,实验序列教师不参与认证;申请认证课程须为16学时及以上的理论课程。
2. 教师通过本科课堂教学准入后,须经过一学期课程教学以后,且当学期独立讲授一门本科16学时及以上课程,方可申请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
3. 由于学生评教结果会在下一长学期开学第2或第3周正式公布,且认证结果会在评教结果公布后结合专家听课情况发布,因此,建议教师提前申请认证。
4. 自2007年6月准入制度实施后聘入的教师申请教授职称前应通过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
5. 教师通过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后,如授课课程变更无需再次申报认证。
6. 自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教师通过本科教学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申请,网址:http://jwts.hit.edu.cn/,具体要求见当学期通知。
如有未明事项,可与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联系,也可与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联系,电话:86418290。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工作流程.doc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及退出管理条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