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申报2021年教学贡献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发布者:苏迪公司发布时间:2019-09-02浏览次数:775

学院

为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促进教师开出更多优课程,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方法改革,及时把教学科研最新成果转化为教学实践,不断提升教学能力,持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哈工大本201856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教学贡献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教师原则上不超过40197991日及以后出生),公共基础课教师不超过45197491日及以后出生

2.   从事理论课课堂教学工作满5年。

3.   近三年(2016年秋季学期至2019年夏季学期)承担的课堂教学时数达到学校规定要求,且无教学事故。

4.   教学工作量大,学生评教A及以上的比例达到50%,且无C,专家听课评价优秀。

5.   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成绩突出。

其他申报条件选办法见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

二、申报考核程序

1.符合条件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跟踪考评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

2学院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2019916下班前报送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行政楼313),同时提交《申请表》审核汇总表》电子版。

3.学校审核并安排跟踪考核考核时间自2019年秋季学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其中,第一年由学院跟踪考核,第二年由学院校同时考核。

4.跟踪考核结束,教师进行自评,学校组织评审。

申报人应注意积累反映教学方法、考试方法改革成果和教学效果等证明材料,包括教学设计、作业和论文、试卷、实验报告、学生评价、荣誉证书、指导学生获奖情况、发表教学论文、出版教材等,以作为自评的支撑材料,并在评审和答辩时展示交流。

  

联系人:王磊             电话:86418290  

  

本科生院

201992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哈工大本【2018】561号).pdf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跟踪考评申请表.doc

附件3:2021年教学贡献奖(青年教师教学优秀奖)学院审核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