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苏迪公司发布时间:2019-01-13浏览次数:5338

各院(系)、基础学部及全体本科生:

为配合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政策的落实,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精神,现就我校本科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院(系)、基础学部和学生本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

核准和补录工作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每名学生最多可填报两名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二、填报对象

取得哈工大正式学籍的普通本科生(以教育部学信网上注册学籍的学生为准)均可填报。

三、填报信息内容

填报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学生可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只填报一方信息。

1.学生父母姓名需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2.学生父母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若证件类型是1-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四、时间安排与填报要求

   (一)学生填报阶段

    1.学生填报时间:20192258时开始, 201922724时结束;

    2.登陆“哈工大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jwts.hit.edu.cn),在 “学生事务”菜单下的“父母信息录入”功能进行填报。

   (二)基层单位核准阶段

    1.核准时间:2019228日、201931日;

    2.各院(系)、基础学部指定专人负责对学生填报数据进行核准。登陆“哈工大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管理端,查看并打印学生填报结果,要求学生对填报内容确认签字。

   (三)数据提交与备案阶段

    各院(系)、基础学部请在34日下班前将核对完毕的数据在“哈工大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提交给教务处,并将学生签字确认的名单复印件报教务处备案(一校区行政楼307,联系电话:86415676)。

    

         教务处

                             20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