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学生评教是我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是了解我校本科教学过程、监控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之一。为做好本学期的学生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18年12月14日(第15周周五)至2019年1月7日(第19周周一)
二、相关要求:
1.各院系及时向学生传达评教通知。
2.各院系向教师、学生传达《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评教实施办法》(校教发[2012]545号)(附件1)。
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评教指南》(附件2)做好学生评教动员和指导。为保证学生认真、客观、公正评教,提高数据真实性和有效性,院(系)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做好评教宣传和动员工作。
4.组织学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教,保证学生参评率。参评率将作为院(系)评价的依据之一。
5.鼓励师生利用“课程教学实时沟通”功能加强教与学的互动,鼓励学生通过“教学管理意见反馈”功能为评教等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联系人:张 强,联系电话:86402867 17745184825
关玉晶,联系电话:86418290 13936240609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院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