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学生:
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的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办法(试点)》,对2018年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思想品德好,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时未在处分期内。
2.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须修满截止到申请时所在主修专业规定的课程学分。
3. 在籍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的学生,参考《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申请修读辅修学位专业、学位类别及接收人数一览表》(见附件1),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3)。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的学生为本科生的,由教务处将学生的成绩单统一转至辅修院系。
2. 学生将《申请表》提交学生所属院(系)审核,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批同意后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3. 接收院(系)考评同意后,由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后送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4. 教务处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hit.edu.cn)公布获准修读辅修专业(学位)学生名单。
5. 获准修读辅修专业(学位)的学生,于2018年秋季学期开学根据学校补选课通知及时登陆学校“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jwts.hit.edu.cn)”选课、交费后,方可修读辅修专业(学位)课程。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修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无人系统、智能机器人、智能制造系统工程、计算金融等六个试点辅修专业(学位)的学生,获得相应学分后,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或辅修学士学位证书,但辅修专业证书目前尚不能在教育部进行注册、辅修学士学位证书目前尚不能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站进行注册。
2. 在籍硕士、博士研究生修读辅修专业(学位)(非试点专业)并获得相应学分后:①其前置本科学历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且从未有过辅修专业证书注册经历的,其辅修专业证书方可在教育部进行注册;②从其前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学历入学学习时间计起到获得辅修学士学位截止日,未超过六年的,其辅修学士学位证书方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站进行注册;其前置本科学历非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所获得的辅修专业(学位)证书学校均不能予以注册相应信息。
四、申请报名时间及具体安排
1. 2018年7月16日-7月20日,2017级本科生登陆学校“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申请,2016级及以上本科生如无法登陆“平台”进行申请的也可登陆[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学籍管理]中下载填写《申请表(本科生)》。
在籍硕士、博士研究生请直接登陆[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学籍管理]中下载填写《申请表(研究生)》进行申请。
2. 7月20—7月21日,学生将填好的《申请表》送交学生所属院(系)的本科或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处,申请报名。
3. 7月22—23日,学生所属院系审核,并签署意见,于7月23日将纸质版《申请表》,送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同时将《2018年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学生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表格发送给教务处学籍科。
4. 7月25-26日,接收院(系)考评,并签署录取意见,于7月27日将录取学生《申请表》和《汇总表》送教务处学籍科备案。
5. 7月27-29日,教务处公布获准修读辅修专业(学位)学生名单。
如有相关问题,请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电话:86415676。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2018年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学位类别及接收人数一览表.xls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学位)申请表(本科生).xls
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学位)申请表(研究生).xls
附件4:2018年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学位)学生汇总表(样表).xls
教务处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