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条例》(校教发[2012]345号),教师首次为我校本科生授课,需提前一学期通过院、校两级准入考核。
现将本学期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校准入
1.申请首次为本科生开课的教师,需填写《新教师开课推荐审批表》(附件1),准备好教学文件(含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设计、教案)。
2.院系要认真对新教师进行指导,检查其授课资格、受培训情况、助课情况,做好备课检查和院系试讲。检查和试讲合格方可参加学校准入考核。
3.本科生院将组织专家对新教师的教学文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试讲。学校试讲时间暂定第11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院系准入
1.少学时准入。承担少于20学时授课任务的教师,由院系组织备课检查与试讲。院系必须提前3-5天将试讲安排通知教学质量科,以便安排校专家参与考核。各院系少学时准入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3人。已通过少学时准入的教师,如再承担20学时以上的授课任务,需申请学校准入。
2.开新课准入。已具有本科授课资格(即已通过学校准入)的教师,如开一门新课,由院系组织备课检查与试讲。
3.全校任选课准入。首次为本科生开课的教师申请开设全校任选课,由院系或相关部门组织备课检查和试讲。
4.体育课准入。由体育部组织备课检查和试讲。
5.免学校试讲准入。对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院系对其预开课程进行备课检查和试讲,考核优秀并经本科生院同意后,可免学校试讲。
三、工作要求
1.院系要保证教学安排的计划性,认真组织对新教师的考核,严把入口关;组织准入通过者填写相关审批表(附件1-6),连同汇总表(附件7)和校准入需提交的教学文件一起,于4月22日(第8周五)前统一报送教学质量科。
2.2016年秋季学期无授课任务的教师,如已具备开课条件,经院系考核同意推荐后也可参加本次准入考核。
3.未报名、报名后未接受考核、考核未通过教师,不可安排2016年秋季学期授课任务。课表排定后不再受理下学期的准入考核申请。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质量科,联系人:蒋宝芳,电话:86418290,13946096117。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16年3月28日
附件:
7: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春季本科教师课堂准入考核汇总表.xls
8: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条例(校教发〔2012〕34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