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春季学期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17浏览次数:1043

各院()

现将2014年春季学期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及条件

120112月以后首次开课,且尚未进行过“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教师; 

2、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3、试讲合格获课堂准入后,已独立承担20学时以上的课程一学期及以上;

4、本学期独立讲授本科生课程(不包括实验课及上机)。

二、认证程序

1.认证报名及资格审核; 

2.本科生院组织校督导组专家组4-5人到课堂听课;

3.专家组听课结果合格,且学生评教结果B及以上,由本科生院颁发“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证书”。

4、认证未通过的教师,可申请再次认证。连续两次认证未能通过的,一年后方可再申请认证。三次认证不合格者,三年内不再安排其认证。

三、具体要求

请各院(系)通知符合认证条件的教师,填写“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申请表”,由院(系)签署意见,并于220日前连同汇总后的《2014春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报名表》一齐报本科生院教学质量科,同时上交申报教师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相关事项联系人:关玉晶,    联系电话:86418290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14217

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