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条例》(校教发[2012]345号),现将计划于2015年春季学期为我校本科生开课的教师准入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入类型及考核程序
(一)学校准入
1、首次为本科生开课且授课学时不小于20的新教师在通过院系考核的基础上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准入考核。院系要认真指导并严格把关,认真检查其授课资格、受培训情况、助课情况,做好院级备课检查和试讲。
2、通过院系考核的新教师,填写《新教师开课推荐审批表》并提交教学文件(含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学设计、教案),由院系于11月6日前统一报本科生院。
3、学校将于第9周组织专家集中对新教师的教学文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试讲,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院系准入
1、少学时准入。承担少于20学时授课任务的教师,由院系组织备课检查与试讲。院系要提前3-5天将试讲安排通知本科生院,以便学校安排专家参与考核。考核结论报本科生院。
2、老教师开新课。由院系组织备课检查与试讲,考核结论报本科生院。
3、免试讲准入。对于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如首次承担我校本科授课任务,经院系考核优秀者,可向本科生院提出免学校试讲申请。
4、全校任选课准入。新教师申请开设全校任选课,院系或相关部门应做好备课检查和试讲,并将《全校任选课开课审批表》报本科生院。
5、体育课准入。由体育部组织备课检查和试讲,并将《体育课教师开课审批表》报本科生院。
二、其他要求
1、以上各类准入名单请院系汇总后于11月3日前报本科生院。
2、对于2015年春季无授课任务的教师,如已具备开课条件,且院系经考核同意推荐的教师也可参加本次准入考核。
3、未报名、报名后未接受考核、考核未通过教师,不可安排2015年春季学期授课任务。课表排定后不再受理下学期的准入考核申请。
教学质量科联系人:苏明明 电话:86418290
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