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如何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A:1、申报学生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在籍本科生;
2、须完全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2015年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列表”中的各项目申报要求:
(1)只允许申报“选派专业”中包含本人所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专业名称的项目;
(2)“外语成绩要求”指申报人提交申请时所持有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的最低要求,包括各项小分;
(3)“选派年级”指申报人当前所在学年。
Q:项目列表里有本人的专业,对方学校没有相同专业,如何处理?
A:我校公布的“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列表”中的专业名称为我校各本科专业名称,申报者需确定各项目“选派专业”是否涵盖本人的专业,然后进行申报;对方学校专业名称可选择与本专业相近进行填写。
Q:如何找到和培养计划对应的课程?
A: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计划,学生自行在对方大学网站进行查询,参考本人专业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导师、教学副院长的意见,对两校课程进行对接,完成“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的填写,表中“校内课程”项需涵盖交流学习期间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全部课程。
Q:平均学分绩如何计算?
A:选派标准要求的平均学分绩为申报者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习期间所有学期的平均学分绩,并非平均分的简单计算。请申报者在各学院教学秘书处进行查询,并请教学秘书签字确认。
Q:关于“调剂”和“调剂第一意向”?
A:申报者需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流项目申请表”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流项目申请人员信息表”中的“申报项目”一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则会在“申请项目”未被录取后,可视本批次项目总体申报情况,首先根据“调剂第一意向”予以考虑调整。鉴于“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等材料需要相关领导签字,为提高效率,建议一次性填写“申报项目”和“调剂第一意向”两份学习计划,一并上交。建议申报人在选择“申报项目”和“调剂第一意向”时,仔细考虑梯度问题,采取高低搭配的方式,提高录取几率。
Q:表格采取打印形式还是手写填表?
A:哈尔滨工业大学交流项目申请表、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包含其中是否需要补修一项)均需采取打印形式(除签字项),且以上两表纸质版均需加盖院(系)公章。
Q:如果大四上学期派出,是否影响保研?
A:具体保研政策各院(系)略有不同,请咨询学院负责保研工作的老师。
Q:没有成功申请到公派项目,是否有机会申请自费项目?
A:有机会。公派资助项目选派的结果不影响自费项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