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4年秋季学期实验课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10浏览次数:4725

 

各院(系)、实验室(中心):

学校为了规范管理实验、上机课程,提高课表准确率及管理效率,实行实验课表网上管理,现启动实验课表的网上上报工作望各院(系)及实验室(中心)重视2014年秋季实验课表的编排及网上上报工作,以保证实验、上机课程的有序运行。

一、2014年秋季学期实验课表填报说明及要求:

(一)实验课表上报及管理工作实行院(系)教学秘书负责制,实验室(中心)指定专人编排、提交本实验室(中心)的实验课表,教学秘书负责监管本院(系)所有实验课表的上报和过程管理。

(二)网上上报课表程序及要求如下:

1、实验课表(含创新实验课)由开课单位(课程编号归属单位)负责上报。

2、实验室教师需按照提示步骤,完成3级管理相关信息录入任务(每项必录),最后确认完成录入实验课表完整信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可到实验课表查询处查询课表。本学期实验课继续分为开放性课程和非开放性课程两种方式上报,开放性实验是指需要学生提前选择实验时间的实验课程。

3、在外单位机房开出上机课的课程由任课教师凭本单位实验室(中心)密码登陆教务管理系统上报课表。

4、教学秘书要提前督促实验室(中心)提交实验课表,随时查看实验室(中心)课表提交情况,保证及时提交、上报本院(系)课表。

5、排课前参考的小班课表查询可登录教务处网页→在线服务(网页上方)→课表查询(网页左侧)→班级班号。

6、实验课的各实验项目学时加起来的总学时必须与培养方案中课程所列实验学时一致,不得私自增减学时。如有变化请向教学研究科提出申请。

7、排课表时请参考“学校2014年秋季学期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见附件三),节假日尽量不要排课。

8、上报时间:根据管理需要及专家意见,请于第三周周一(922)前完成本学期所有实验课表上报工作,开放性实验课可于开课前3天上报具体课表信息,创新实验课于开课前2周完成课表上报工作。上报时间在系统中会有记载,晚于要求时间的将按照未按时间上报记入院(系)教学状态评价数据中;如不报或漏报的课程将不予以工作量和实验教学经费计算,并在院(系)教学状态评价中按照未开出统计。

9、请各实验室(中心)认真做好与学生和其它给学生上实验课的实验室的沟通工作,准确安排时间,避免学生实验课时间冲突,以保证课表的准确性。

二、办理实验课调、停、代课手续

院(系)教学秘书上报的实验课表一经上报不得自行更改,如确有原因不能按课表执行,必须在网上办理调、停课手续。

操作步骤如下:

1、提出申请

申请调课的教师在每个工作日14:00之前,最晚提前于所调课程上课时间两个工作日在网上提出调、停、代课申请并提交。提交后务必打印一式两份申请表由相关负责领导签字确认后,将两份申请表提交本院(系)教学秘书。

2、教学秘书审批提交

院(系)教学秘书收到纸质版调课申请后,在当日15:00前登录系统,核实并提交审批结果,然后将其中一份申请表转交实践教学科。

3、实践教学科审批

实践教学科每个工作日15:00-17:00对当天15:00之前提交的调课申请进行批量审批。审批后调课生效,课表更新。

4、审批状态查询

每日17:00后,教师可进入“查看或修改已有申请”、教学秘书进入“实验课调停代课审批(院系)”查看审批状态。

5申请调、停、代课的任课教师通知学生和实验室(中心)。

6、教学秘书如不能按时将纸质申请表送到实践教学科,请务必先打电话告知并随后送到,以免影响申请的审批。

三、督导检查

教务处将组织安排督导专家检查,如发现有未办理手续私自更改上课时间或停课情况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其它

联系人:李文静;电话:86413367;邮箱 :lwj_hit@163.com

    注:附件发至各位教学秘书,请在排课表时做参考。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0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