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山东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高校本科生交换培养协议,我校在2012级本科生中选派学生,于2014年秋季学期赴上述六所高校进行交换学习一年,现进行申请报名工作。
1、申请交流学习的同学,请查阅各交流学校的专业设置一览(见附件),根据各学校开设专业情况和自己所修专业(专业必须一致),到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内交换学习申请表》进行申请报名。
2、本次交换学习限2012级在校本科学生申报,交流学习时间为2014年秋季学期至2015年季学期,为期一年,学分互认。
3、每所学校同一专业报名不超过5人,每所学校选派人数不超过30人。
4、交流学习期间,学费按本校规定标准在本校交纳,医疗费学生先行支付待交换学习结束回到学校后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5、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5月23日。
6、请各院系教学秘书,于2014年5月23日将审批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和本院系申请学生汇总表一并报于教务处学籍科。
教务处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