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高处函[2013]8号文件精神,2013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工作拟于4月9日至5月15日期间完成,具体事宜如下:
一、结题范围
(一)2010年立项并申请延期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将最后一次受理结题申请,如不参加结题或未能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二)2011年、2012年所立项目。
二、结题要求
(一)结题条件
可参见附件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1.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
2.论文: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需围绕研究内容在核心期刊发表2篇以上教研论文。
3.教材:要突出教学改革和创新内容,须正式出版并被应用。
4.多媒体教学课件或软件:须正式出版或被采用,说明其先进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实效性。
5.著作:要突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突出成果的社会效益和推广应用价值。
6.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参加人必须有相关成果。
(二)结题材料
1.2010、2011年立项的重点项目:按照《重点项目结题材料相关要求》(附件4)准备材料。
2.2010、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指导项目、2012年立项项目(不分级别):立项申请书复印件1份、验收书打印稿3份及电子版、结题汇总表和项目研究报告打印稿1份及电子版、结题成果原件1份(发表的论文、出版的教材等)。
三、受理变更事项
项目因故发生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变更、研究内容调整、延期等情况,主持人至少于结题验收前一年时,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或《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单》(一式三份),详细说明有关情况,经学校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至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办理变更事宜的相关材料与结题材料一起报送。
本次结题,2011年立项项目如无法结题,请填写《延期申请单》,参加2014年4月的结题;2012年项目此次不能结题不用申请延期。
以上所有结题材料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报送到教研处,上报截止时间: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下班前。结题材料通过学校审核验收后,再另行通知网上提交结题材料事宜。
材料上报地点:本科生院教研处教研科(行政楼309)
联系人:吴春燕
联系电话:86413467
附件:1.结题名单1:2010、2011年立项项目一览表.xls
2.结题名单2:2012年立项项目一览表.xls
3.结题用相关附件表格.zip
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处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