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6
关于申报第12届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各院(系):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开设更多优秀课程、编写更多优秀教材、开出更多优秀实验项目、开展更多教研项目、凝练更多教学成果,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审条例》(校教发[2008]294号)精神,现将第十二届教学优秀奖申报、考核、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凡参加本科理论课教学和实验课教学的教师均可申报。2.跟踪考评2年,每年至少独立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3.有五年以上教学经历,有讲师及以上职称。2007年以后首次任课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证书。4.往届教学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