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9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为引领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及时总结并推广教学研究成果,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成效驱动”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条例》,启动2017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本科)申报评审工作,并将在2015年和2017年校教学成果奖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要求(一)教学成果要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我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提升教师能力素质、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推进优质课程等教育资源共享、实施教材精品战略、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能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