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4
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各部(处)、直属单位: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科生院现开展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年度应结题项目包括2022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2021年度省级重点项目、延期结题的2021年度省级一般项目和2020年度省级重点项目。1.2020年重点项目本次为最后一次结题,无法结题项目将被撤销。2.2021年一般项目本次为最后一次结题,无法结题项目将被撤销。2021年重点项目本次应结题,如无法结题需填写调整申请单申请延期。3.2022年一般项目本次应结题,如无法结题需填写调整申请单申请延期。2022年重点项目本次如无法结题不需填写延期。4.2024年立项项目本次不参与结题验收。二、验收要求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开展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结题标准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教规〔2024〕2号)执行。(一)重点项目项目需形成高水平理论成果或实践成果。主持人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