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结果审核权 | |
15 | 职权内容 | 对学院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 |
权力运行外部流程 | 办理主体 | 各学院(部) | |
办理依据 | 1.《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 2.《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3.《关于做好XXXX届本科生毕业答辩工作的通知》 4. 学校授权 | ||
办理程序 | 1.各院(部)根据学校通知毕业答辩; 2.各院(部)评审出优秀毕业论文并面向学生公示; 3.各院(部)向本科生院提交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 | ||
办理期限 | 根据春季学期答辩情况,毕业答辩后10日内完成 | ||
监督渠道 | 内部制度建设、执行公示制度 | ||
所需材料 | 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单 | ||
权力运行内部流程 | 运行环节 | 发布通知—收取学院推荐名单—教务处终审—发布文件 | |
责任主体 | 本科生院 | ||
办理事项 | 1.通知2.收取相关材料3.发布文件 | ||
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 | 廉政风险点:1.信息不公开2.材料审核不严3.不公布文件 防控措施:1.畅通公开渠道2.做好制度建设,明确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结果审核流程图